??日前,福建省醫保局印發《關于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納入就醫地按病種付費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政策將于2025年12月1日起在福建全省范圍內全面實施,12月1日前入院的病例仍按既往支付政策執行。
??《通知》明確,福建將全面實施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支付方式改革,將省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納入就醫地按病種付費管理,以進一步規范異地就醫醫療服務行為,逐步縮小本地和省內異地住院病種支付差距,促進合理診療、因病施治,保障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基本醫療權益。
??《通知》要求,將福建省內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就醫符合DRG/DIP付費管理的住院費用,納入就醫地按病種付費管理,DRG/DIP病組(病種)、權重(分值)、綜合系數等均按就醫地規定執行(手工報銷費用也納入就醫地按病種付費管理)。在醫保待遇方面,不改變參保人員現有的就醫和醫保報銷方式,參保人員繼續按參保地醫療保障政策規定享受醫保待遇。
??為保障醫保基金安全運行,《通知》還要求,各統籌區醫保部門定期開展省內異地就醫按病種付費改革運行監測分析,重點對比異地與本地就醫病例的病組結構、醫療費用等指標,按統一標準開展審核,通過運用大數據、實地檢查,嚴厲查處各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同時,各地醫保部門將不斷完善結算清算流程,優化費用申報、審核、撥付環節,提高結算效率,落實特例單議、溝通反饋、基金預付、運行評價等管理,保障醫療機構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