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自治區、兵團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集中采購實施方案》(新醫保〔2021〕100號)精神,前期我區醫用耗材掛網價格專項動態調整有效規范了在網交易產品的價格信息,為進一步鞏固和規范自治區招采系統的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價格,及時處置不符合全國價格規范的掛網產品,我局將再次開展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價格與國家信息平臺價格的聯動和動態調整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動態調整時間??
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8日??
二、產品范圍
(一)掛網價格高于全國低價的掛網產品(附件1);
(二)未獲取各省掛網價格的掛網產品(附件2)。
三、具體要求?
請各醫藥生產(經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新疆醫保服務平臺進入招采子系統動態調整管理菜單下“價格確認”模塊主動完成掛網價格下調確認工作。
? ?(一)掛網價格高于全國低價類產品:請相關企業核對掛網產品包裝信息后,參照系統提示的掛網低價開展掛網價格調整工作。如對系統內提示的低價有異議,企業可在本次動態調整工作時間內通過自治區招采子系統(耗材招標管理菜單下“價格確認”模塊)中選擇“不同意”按鈕提交澄清說明及證明材料附件(加蓋企業公章),提交全國省級平臺截圖時須體現當前截圖時間,證明材料必須充分詳細。
? ?(二)未獲取各省掛網價格的產品:如有異議請相關企業在“價格確認”模塊填寫目前全國最低價、該產品目前在全國所有掛網省份的省級平臺掛網截圖,截圖須體現產品編碼、基礎信息、掛網價格及當前截圖時間。
(三)涉及“南北中”區域聯盟與陽光掛網項目重疊的產品,我區將按照企業確認后的最新低價聯動執行。
請各企業高度重視,認真核實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詳實、準確、完整的澄清材料,抓緊做好掛網價格動態調整工作。逾期未進行價格調整的或澄清審核不通過的產品,我區將取消其在自治區招采子系統陽光掛網資格,且1年內不得重新申報陽光掛網。
? ?四、聯系方式:0991-8802195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