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關于規范整合美容整形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相關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醫保發〔2021〕41號)等文件精神,建立以服務產出為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發揮價格調節作用,按照國家醫保局《關于印發〈美容整形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5〕119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規范整合我省美容整形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二、主要內容
??對我省現行美容整形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重新規范整合,設立了101項美容整形類項目,執行市場調節價,由醫療機構遵循公平合理、誠實信用、質價均等的原則自主合理制定價格。停用“光子嫩膚術”等47個相關美容整形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醫療機構對以美容為目的的手術和治療按美容整形類項目收費;對恢復器官功能,以疾病治療為目的的整形項目可按其他專科立項指南項目或現行項目收費。
??三、相關要求
??《通知》要求,各設區市醫療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規范整合美容整形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工作,嚴格執行統一的價格項目規范,要及時做好信息系統維護并開展新政策實施跟蹤監測。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價格管理制度,做好市場調節價項目的備案工作,堅持患者自愿的原則,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范向患者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權和選擇權。及時做好信息系統更新維護和價格公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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